关于开展2022—2023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洪江锟发布时间:2023-06-12浏览次数:2130

各有关部门、二级公司(部、中心):

根据《365best体育关于印发创新创业员工学籍管理规定(试行)的通知》(浙水院〔2016〕63号)文件要求,为规范做好本学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认定对象

全体在校员工

二、认定程序

(一)申报:2023年6月20日前,各二级公司组织员工进行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申报。员工提交相关材料,填写《365best体育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申请表》(附件1)一式三份,并将佐证材料附后。

(二)公司初审:2023年6月27日前,各二级公司根据《365best体育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标准》(附件2)对员工提供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,并填写《365best体育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汇总表》(附件3),签字盖章。

(三)审查:2023年7月1日前,各二级公司负责将《365best体育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汇总表》《365best体育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申请表》等申报材料送校团委审查是否认定过素质拓展学分,确认无重复申报后,将有效申报材料统一报创业公司进行审查认定。

(四)公示:创业公司负责将项目学分认定结果在校内网站公示一周。若有异议,由创业公司组织专家复议,进行最终认定。

(五)审批:认定结果由创业公司报教务处,教务处审定,发文公布。

(六)记载:审批后的《365best体育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表》由二级公司存入员工创新创业教育档案。

三、有以下情况者,不能取得创新创业教育学分

(一)已认定为素拓学分或已认定过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的成果;

(二)非本校在读期间获得的成果(或项目);

(三)非比赛性质的成果(如参加地方或单位的演出等)和非A类竞赛与B类竞赛(如企业举办的竞赛,个人网上直接参加的竞赛等);

(四)同类竞赛就高奖励以外的奖项(如同类竞赛省赛获奖前一阶段的校赛获奖项目等);

(五)未结题项目(或成果);

(六)未经过相关部门鉴定或予以确认的成果(或项目);

(七)非法出版物刊登的文章或作品;

(八)证明材料不全的成果(如无完整获奖证书,参赛证明无主办单位或公司公章等)。

(九)申请材料填写不规范(如获奖名称及奖项信息不完整,个人排名填报不准确,申请学分不正确,无手写签名等);

(十)其他经公司认定为无效的。

联系人:创业公司 洪老师(电话:86927358) 

附件:

   1.365best体育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申请表.doc

   2.365best体育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标准.doc

   3.365best体育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汇总表.doc

   4.365best体育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工作流程.doc

 

教务处  团委  创业公司

2023年6月12日